日前,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残联共同下发了《关于印发〈视力残疾旅客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铁总办运[2015]60号),明确规定盲人可携带导盲犬乘坐火车。通知指出,为便于铁路部门及时了解旅客需求,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请在车站售票窗口购票时,说明携带导盲犬乘车的需求,以便铁路部门安排较为合适的席位;在购票时未予说明或者通过其他渠道购票的,可以在开车时间12小时前通过12306电话联系铁路客服中心,提出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的需求,并告知所购车票的乘车日期、车次、席位号等信息;没有提前联系铁路客服中心的,也可以在进站、乘车时向站车工作人员告知并寻求帮助。通知还对盲人携带导盲犬乘坐火车的相关注意事项、安检等问题进行了规定。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乘坐火车,是提升铁路运输无障碍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将为残疾人出行参与社会生活提供更便利的条件,也将为其他行业完善无障碍服务提供可复制、示范的经验,对于推动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中国残联与铁路主管部门保持了密切合作。铁路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参与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制定,2005年原铁道部发布实施《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2012年原铁道部、中国残联等部门下发《关于做好铁路残疾人旅客专用票额车票发售工作的通知》,对铁路列车设置残疾人专座和为残疾人预留专票工作进行部署,同时积极推动铁路列车无障碍改造。截止2014年底,铁路系统共生产、改造3400余节无障碍车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