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2000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3年3月以后出生);
(四)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8年3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南通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含资格初审、复审)。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4日9:00-16: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89号)四楼多功能厅。
(二)报名提供材料
报名时提交《南通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可下载)一式3份,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需校验原件并提供3份复印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者博士研究生,需提供职称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需校验原件并提供3份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党建网(www.ntdj.gov.cn)、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nthfpc.gov.cn)、南通市民政局网站(mzj.nantong.gov.cn)和365bet备用服务器网站(www.nnxhgb.com)公告。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缴纳100元笔试考试费。
四、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南通市卫计委组织实施。笔试科目详见《南通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在笔试前负责通知考生领取)。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和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告。
(三)面试
1.面试组织:市卫计委制定面试工作方案,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人员名单在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告。
体检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组织考察时招聘单位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严格按照录用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党建网、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和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8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0513-85053619。
政策咨询:市卫计委 0513-85053621、0513-85053623
市民政局 0513-85126900
市残疾人联合会 0513-68002201
南通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南通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南通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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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