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根据市财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南通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通知》(通残发〔2014〕78号)文件精神,由用人单位自主申报,经审核,下列单位(附件)符合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8—16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反应,请在公示期间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5581180,联系人:王玉娟,联系地址:市青年西路109号2号楼,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邮政编码:226007。
特此公示。
附件:2016年市区安排残疾人就业达比例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明细表
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