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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发展——目前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13-10-21  访问次数:1字体:[ ]

  残疾人康复工作是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补偿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增强社会参与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残疾人工作的核心和基础。为了更好的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掌握我市残疾人康复总体情况,进一步推动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健康发展,自今年4月初开始,作者根据市残联党组的要求,分赴部分县(市)、区对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状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调研工作通过召开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和乡镇残联专干座谈会、现场调研、个别走访已经得到康复服务、或急需得到康复服务残疾人等形式,力求从多层面了解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现状、存在的难点,特别是最基层残联专干有关康复工作的呼声------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些有关康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市残疾人人口概况

  根据二抽数据显示,我市现有残疾人约53万余名,占全市总人口的6.89%;其中肢体残疾人12.71万余名、听力残疾人15.94万余名、言语残疾人0.52万余名、视力残疾人7.85万余名、智障残疾人4.09万余名、精神残疾人4.23万余名、多重残疾人7.7万余名;在这些残疾人中,约有29万余名有康复需求,占全市残疾人口的54.7%。

  各县市区残疾人分布情况是:海安县7.3万名;如皋市8.18万名;如东县8.68万名;通州市9.65万名;海门市6.35万名;启东市6.71万名;崇川区3.74万名;港闸区1.46万名;南通经济开发区0.96万名。

  以上数据表明,居住在我市的残疾人仍是弱势群体中的主流。鉴于此,如何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最大限度地恢复其功能水平,提高其自理能力和参与社会、适应社会的能力,是政府、社会各界和残疾人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尤其是我们残疾人康复工作者必须即刻回答的命题。

  二、各类残疾人康复业务专项内容要求情况

  残疾人包括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人康复是采用医学的、工程的、心理的、社会的和教育的各种手段,使残疾人的功能恢复到尽可能好的水平,以便在身体、精神、社会活动、教育就业等方面的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回归社会。在工作实践中,康复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康复也就是“全面康复”包括:医学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狭义康复则指医学康复。针对各类残疾人开展的康复专项业务工作各有不同:

  (一)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导致人体运动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

  肢体康复的主要内容是保持良好的肢体位置;体位的变换;关节的被动活动;预防吸入性肺炎;床上移动训练;床上动作训练;起坐训练;作为平衡训练;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移动训练。

  (二)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正常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以及白内障。

  全盲的康复方法主要是通过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低视力康复的主要方法是配戴适合的助视器,同时进行相应的康复训练;白内障康复主要是通过手术解决。

  (三)听力言语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及言语声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言语障碍,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的步骤是明确诊断,祛除病因,选配合适的助听器或植入人工耳蜗,进行循序渐进的听力语言康复训练。

  (四)智力残疾的概念是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智力障碍的教育康复主要有运动能力、感知能力、认知能力、语言交往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

  (五)精神残疾的概念是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从而影响其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

  精神病防治康复主要是采取药物治疗、心理疏导、康复训练和社会服务等综合防治措施。

  可以看出,残疾人康复是一项细致、复杂、长期的工作。面对的康复对象是多种类的,要想收到良好的康复效果,就必须针对每一类残疾人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康复手段和方法对他们进行康复,而这些康复也必须是长期的、持续的、耐心的、连续的,因此讲康复工作是残联工作“永恒的主题”。

  三、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情况

  “十一五”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中提出的残疾人康复工作目标是:到2015年使全国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而江苏省则提出了到2012年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目标。为了尽早实现这一目标,近年来,我市把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形成了“政府主导、残联协调、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新格局,把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了一个体系化、制度化、经常化的发展轨道,使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能够协同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建立健全了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认真构筑“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平台。近3-4年来,我市抓了“三个体系”的完善。一是完善市、县(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康复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及技术专家指导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二是完善三级社区康复工作技术指导服务体系。整合全市医疗、教育等康复资源和人才资源,确认了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6家市级医疗(教育)机构、17家县级机构为主的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指导中心,成立了由残联、卫生局分管领导、康复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指导组和相关康复医师、康复老师组成的市、县(市)区康复技术指导组;各地乡镇、街道还依托所在地医院建立了康复指导站,全市约有20%左右的社区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了社区康复站,使三级医疗康复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三是完善社区康复工作经费支持体系。通过努力,我市所有县市区均实现了康复专项经费纳入当年财政预算,3年来累计投入在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经费超过650余万元(含市和各县(市)、区的经费投入),确保了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与康复服务指标的基本完成。所辖崇川区、如皋市、如东县等3县(市)、区分别于2006年、2007年、2008年被省残工委授予“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先进市”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二)组织和实施了形式多样的残疾人康复工作,造福广大残疾人。按照《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康复需求等的要求,近年来我市不断创新工作,提出了对待残疾人及其亲属要有“同情之心、关爱之心、善待之心、坦诚之心”的人本理念和康复知识普及到每一户、康复工程尽可能惠及到每一个残疾人的工作方式,有的放矢地对各类残疾人进行康复需求调查,建档立制,采取措施,开展活动,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各项康复工作。

  1、实施“工程”带动战略,促进康复工作走近残疾人。近几年来,根据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特点,我市实施了“重点”带动、“工程”推进的做法:(A)切实开展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工作,并把它作为这两年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推动“光明工程”的全面完成。2007年开始,我们紧紧围绕这一目标,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在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上下工夫,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仅仅2008年度全市就为2100多名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了免费复明手术。目前全市历年来沉积的贫困患者全部得到免费手术,其他患者均得到转入服务,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城市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等优惠政策,广大白内障患者及时脱盲复明,恢复生活和劳动能力,群众反映良好,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与此同时,伴随着“光明工程”的实施,逐步行成了具有南通特色的长效的管理机制:基层眼保健网络采取上门关注和患者主动登记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掌握白内障发生情况,发现一例,登记一例,并及时转介或输入免费通道,做到有手术条件的有一例,及时手术复明一例;各级财政部门也将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工作经费列入经常性预算。县(市)、区级财政经费,主要用于白内障患者的普查登记,筛查体检、免费手术、数据库管理、基层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培训等。乡镇级经费,用于贫困白内障患者的交通费,伙食费和必要的生活救助;卫生部门调整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报支办法和项目,白内障手术费报销标准由原来的20%提高到现在的50%以上,社会保障部门把白内障手术经费列入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报销目录,报支比例分别达到50%和80%。在2009年初省有关工作组来南通的抽查过程中,由于我们的工作到位、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各项工作指标完成程度高,受到专家组的一致好评,顺利的通过了省级“白内障复明工作无障碍市”的评审。(B)3年来,市县俩级残联投入专项经费近300余万元,着力推动下肢残疾人的“站立与行走工程”,全市分别有450多名、3000余名下肢残疾儿免费得到大小腿假肢和轮椅车。除此外,全市的近1/6弱的盲人也得到了残联提供的盲杖。这些惠残康复工程的实施,使得数量不菲的残疾人得以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广受残疾人及社会的好评与称颂。

  2、全面实施精防康复工作,迄今为止已经建立了和初步形成了具有南通特色的精防康复长效运行机制。我市精防康复工作始于2004年5月,最初由通州、启东、崇川、港闸4个县(市)、区承担全市精防康复工作的试点任务,此后其余各县相继开展了此项工作,尤其在2006年始,所有各县都建立了各自特点和做法的精防康复工作体系,较大规模地、有系统地为困难家庭的精神病人免费送药和重症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等。截止2008年12月,全市已累计对10937人次困难家庭精神病患者免费送药,由于服药规模大、人数多,精神病人的肇事率逐年下降,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与赞誉。

  3、推进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构筑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运行平台。2007年下半年开始,根据省政府的部署与安排,我市选择了如皋市、启东市和崇川区作为县级康复中心先行建设地区。时至今日,如皋市已完成基建工作,并转入室内装修,下半年正式对外服务;启东市政府将中医院住院楼的一部分调剂给残疾人康复中心,根据政府会议纪要的精神,目前启东市中医院新的住院楼正在基建,预计今年下半年可将老楼腾空移交给启东市残联;崇川区已经在区特教中心新建的教学区划拨900平方米作为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现正在进入功能结构和设计的评估中,预计2009年下半年即可装修完毕投入使用;海安县政府意向将原县财政局办公楼划拨为残疾人康复中心,政府主要领导已批示同意,目前正在协调落实中,估计下半年也可交给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使用;海门市政府同意新建的7000平方米的海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主体工程基建现已建到5层,下半年即可完成封顶和内部装修;如东县正在与领导和有关部门协调,意向性的方案正在讨论和落实之中。总之,在推进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过程中,各地残联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也使各级领导都深刻地认识到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是本地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和运行平台。这些康复中心的建成,也昭示着我市残疾人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4、全力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造福残疾儿童家庭。2008年,我市残各级联组织发扬人道主意精神,把残疾儿童当作自己的子女亲人,倾心呵护,全面推进抢救性康复训练工作,为残疾儿童铺设了一条希望之路,为贫困家庭送去了关怀和温暖。一年来,我市、县(市、区)两级均建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卫生、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工作意见》,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目前全市共筛查确定了1252名残疾儿童,其中贫困残疾儿童803名。对已筛查出来的1250多名残疾儿童,各地均组织专家逐一会诊,针对每个残疾儿童的个性状况,制定了一人一策的康复训练方案,提出了每个儿童近期和长期的康复训练计划以及可以达到的目标和效果。

  2008年起我们选择了市福利院为智障、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市妇幼保健院为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市第二人民医院为肢残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市聋哑学校为聋哑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分别与这些单位签订了协议,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举行了授牌仪式,聘请了50多名专业人员成立了市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技术指导组。并将崇川、港闸两区和市福利43名残疾儿童安排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实现了服务与需求相对接。市各个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均抽调骨干力量组建康复队伍,腾出训练场地,安排资金购置必备的康复器材,制定了康复训练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同时还安排康复人员深入残疾儿童家庭,上门指导康复训练,合理安排机构康复训练时间。海安县残联支持社会力量筹资近20万元创建了天仙儿童康复中心,协助办理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聘请专业人员作为技术指导,业务上进行管理,经费上给予了大力扶持,现已安排了15名残疾儿童在该机构进行康复训练。通州市自筹资金10余万元,开办了“通州市脑瘫儿童康复训练部”,在天津市相关康复机构的大力支持下,仅用1个多月时间就实现了收训工作,前期的8名脑瘫儿童在训后效果明显,社会反响巨大;如东县也依托县中医院,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的支持下,也办起了如东县肢残儿童康复训练部,分批对100多名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每个儿童每年到机构康复训练3次,每次一个月,其余时间在家庭、社区康复站进行康复,使机构、家庭、社区康复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康复覆盖率。如皋市针对自身机构容量有限等突出问题,主动将残疾儿童安排到市和省有关机构进行训练,千方百计地为残疾儿童康复创造条件。启东市明确特教学校为智障和聋哑儿童的康复机构,有关医疗单位为肢体和脑瘫儿童的康复机构,分批安排残疾儿童到机构进行康复训练,使绝大部分儿童都得到了抢救性康复服务。目前各县(市)区均与卫生、教育等单位协作,建立了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有关技术人员分别参加了市、县两级培训,全市上下一支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技术队伍已经建立,为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康复员上门指导康复、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的康复训练模式基本形成。各地向省上报的已在机构和家庭康复训练的儿童已达583名,其中贫困残疾儿童553名,分别是视力残疾77名,听力言语残疾36名,肢体残疾153名,智力残疾137名,孤独症儿童18名,多重残疾132名。(海安66人、如皋123人、如东71人、通州65人、海门50人、启东135人、崇川18人、港 闸10人,福利院15人)。

四、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不可否认,我市虽然在残疾人康复工作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主要包括:

  1、社区康复工作体系尚不完善。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点是社区康复,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康复事业发展的模式,是所有康复重点工程的落脚点,是满足广大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的主要途径,虽然我们在社区建立了一些残疾人康复场所和机构,但是由于大部分残疾人家庭比较贫困(三分之二的低保家庭都是残疾家庭),靠残疾人自身的力量进行自觉的康复甚难,加上服务职责和活动内容不完善,康复工作的长效机制未建立,导致康复工作社区化难以形成,我们在近期的调研中,基层的残疾人工作者诸如如东县马塘镇赵理事长在谈到社区康复工作时说:社区康复有3难,一难难在无专业的康复技术支撑,现有的兼职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全科医生的康复技术几乎全然不知,无法有效的开展康复服务。二难难在社区康复服务无点滴经济效益,全靠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与爱心,没有机制的保证。三难难在残疾人家庭的理解与配合,住在社区康复站附近的有康复愿望和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可以得到就近、便捷的康复训练或康复服务,但居住地较远的(超过2里的)就是另外的情况了,家庭不但要送来还要在这陪伴着,加之康复效果的显效性慢,往往来社区康复站3—5次就再也不来的情况比比皆是。

  2、残疾儿童专业康复机构的建设亟待加强与提升。长期以来,由于我市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康复工作中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重要性、科学性、长期性乃至规范性缺乏必要的了解与投入,造就了残疾儿童的康复保障机制不完善,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及儿童康复的专业性还停留在浅层次的水平上。通过调研发现,例如全市的脑瘫儿童(仅仅在我们调查名册上的,不包括未统计的)数量为224名,能够开展康复训练的机构仅仅只有4家,收训的容量60—70名,显然远远不能够满足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在例如全市的孤独症儿童数量为57名(同样仅仅在我们调查名册上的,不包括未统计的),据了解也仅仅只有3家机构(南通2家,海安县1家,其中民营机构2家)在开展此项康复训练,也只有其中一家民营机构中有3名南京特教学院此专业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康复技术,而且收训的容量也只有在册需求量的一半。

  3、对残疾人实施康复工作的全民意识不强,认识不高,诸如我们在通州市五甲镇的调研中发现,由于康复知识的宣传不到位等情况的存在,虽然有条件较好、设施全的社区康复站,但是,主动到社区康复站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人仅仅占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比例为24%。与此同时,我们各级政府的经费投入远远达不到规定的要求,而且这在我市市、县两级政府的财政康复经费的安排上是普遍现象。当然,我们还存在一些康复个性化服务尚不到位,尤其是康复工作的创新上还欠缺的问题等等。

  关于今后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方面的几点思考:

  一是领导重视,不断完善服务和投入机制。领导支持重视就是一种政府行为的体现,残疾人康复工作由大到小,由笼统到具体,实际上都是一种政府的公共服务,政府的事情由政府出政策、出人员,抓管理促服务,从理论上和机制上都顺理成章。而抓好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开展,做到人性化、个性化服务则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要不断完善县(市)区、街镇、社区康复工作技术指导服务体系。整合全市医疗康复资源和人才资源,配足配好县(市)区、街、社区三级残疾人康复工作专业医务康复人员,为我市在2012年以前实现让残疾人“人人享受康复服务”的目标奠定专业技术保障。还要不断完善康复工作经费支持体系,起码上级政府规定的康复经费投入标准要到位,不能够是折扣式的星星点灯。不断加大专业人员培训和经费投入,为今后为进一步发挥康复技术指导及服务机构与专业人员的作用提供资金保障。当然,笔者也认为,在专业康复机构,特别是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建设上,各地尤其是残联系统的同志更要解放思想,要鼓励、扶持民营机构和资本的参与,也不要老喊在嘴上,而因为种种顾虑落实不到行动上。对那些有资质、有条件的民营机构,在他们创业的初期,我们可以在场地、资金等诸多方面给与投入,毕竟他们是带着管理、技术和风险来做我们残疾人康复事业的,而且这种事业的收益也是微乎其微的、需要时间积累的,我们要用我们的作为使得这项事业做到3赢:残联有了康复阵地,残疾人能够得到有效、规范和科学的康复服务,民营机构得到壮大和利润。

  二是建立职责分工和协作的残疾人康复工作长效机制。实践证明,残疾人康复工作涉及到诸多专业职能部门,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康复目标,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相互协作是必不可少的。我市在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中,虽然各部门之间有一些职能界定,如:卫生部门同残联联合下发文件,整合医疗机构资源,将康复工作纳入了社区卫生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组织康复专家主动搞好技术指导;民政与残联把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纳入了社区服务计划;教育部门开展了特殊儿童教育及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开办聋儿语训班,对聋儿进行学前训练;计生部门开展了出生缺陷监测及残疾儿早期康复干预;宣传、电视台积极宣传残疾预防措施,营造了齐抓共管的氛围。但是,由于具体的实施细则及责任标准和考核机制尚没有建立,形成了“一般化”的倾向。在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和规划时,要在充分考虑社区残疾人康复需要的基础上,使各部门同日常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康复工作专职“协理员”的公益岗位,做到康复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崇川区的前段时间的类似做法值得推介。同时,笔者建议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从而进一步加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视力度,以保障和促进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开展。

  三是加大康复工作宣传力度,使“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意识和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的共识。鉴于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的康复工作新理念和意识,是一项不可缺少的任务。在残疾人康复工作中,我们要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白内障复明行动等活动的开展,宣传康复知识,收到良好效果。为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下一步应抓好志愿者队伍,激发社会参与的热情,成立志愿者助残联络站,引导志愿者为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宣传和服务。与此同时,要加大面向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宣传,笔者也认为这是康复服务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残疾人是康复工作的对象,也是康复工作的参与者,因此,康复工作必须有他们及其家属的配合、支持,要让他们有主人翁的意识和愿望,积极主动的去要求康复。

  四是残疾人康复务必注重实效和社会声誉。坦率的说,我们残疾人康复工作者在欣慰的看到康复工作所带来的社会影响的同时,也不能够否认此过程中的一些不足和问题,诸如,人情白内障免费手术、假肢残疾人每2年就换一次新的免费假肢、给全瘫无肌力的肢残人发放轮椅等现象屡见不鲜,怎样确保有限的康复经费真正得到有效的发挥、怎样确保确保残疾人急需的康复项目能够尽快实施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因此,我们必须开展调查研究,以残疾人急需的项目为导向,而且要确保康复项目、康复用品到人、到户,来真正使得这项惠民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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